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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与值班本质不同。加班是八小时以外非正常的工作,这种情况劳动者得到的报酬要高些。值班是八小时以内的正常工作,属于正常基本工资范围,象应工资报酬会低些,是要支付的。虽都在工作但性质不同,这就是它们不同的地方。
1、《劳动法》中并没有值班的定义只有加班的相关规定。值班一般是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它临时性的值守工作,如果值班还是从事本职工作的话,就属于加班。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2、加班和值班的区别:(1)工作内容不同。加班是指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之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是指用人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等原因,安排本单位有关人员在夜间、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等非工作时间从事的活动,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2)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一般由于工作量大或时间紧迫,劳动者无法在正常时间内完成生产任务,不得不通过延长劳动时间的方法,来弥补时间的不足。而值班一般没有太大的工作量,有事则忙,无事则闲,一般都有较多的时间休息。(3)法律规定不同。加班受《劳动法》《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加班程序、加班报酬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值班到目前为止,尚未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进行规范,多由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等予以自行规定或约定。所以根据您的描述您进行的就是加班。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等条款的约束,即除了“(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三种情形外,用人单位需要加班的,均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加班,而且每日加班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的,则应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且每月加班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参考资料: 劳动报—如何区别值班和加班
第一,判断是否属于过度加班。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也就是说每天加班超过3小时,或每月超过36小时,应可以认定为过度劳动。当然,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除外。
第二,判断过度加班导致生病是否属于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一般来说,问题中所说的“生病”,如果属于职业病,或突发疾病死亡等情形,应可认定为工伤;如果只是其他的疾病,应不认为是工伤,可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根据工作年限给予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出现上述情形,劳动者应怎么办?
除用人单位按《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安排加班外,劳动者可以拒绝加班。同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举报。
一经查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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